黃昏市場公寓五福路36號3樓

法拍屋,法拍屋代標,法拍屋出售
五股黃昏市場【三樓】五福路36號3樓
列印
  • 售2688萬
    售2152萬
    1. 案號:113月211870乙
    2. 類型:法拍公寓
    3. 總登記坪數:25.96坪
    4. 每坪單價:82.9萬/坪
    5.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五福路36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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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916-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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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介紹
詳細資料
最後更新
9小時內
銷售狀態
待標中
屋齡
44年
座向
朝西南
所在樓層
3/5
電梯
沒有
法拍件
本件是法拍屋
拍次
2
開標日期
114/9/8
法拍件
坪數說明
主建物坪數
24.05
附屬建物坪數
1.91
土地登記總坪數
56.38
特色描述
貸款才是決勝點,提供預審,保證核貸
千萬經理人,接任台灣不動產拍賣協會監事

◆門牌:五福路36號3樓
◆主建物:24.05坪
◆附屬:1.91坪
◆土地:56.38坪
◆土地現值【住宅區■114年公告現值:73100元/㎡】【廣場兼停車場用地■114年公告現值:43220元/㎡】【學校用地■114年公告現值:71822元/㎡】
◆房屋用途:RC造/住家用
◆房屋樓層:所在3樓/總樓層5樓
◆房屋朝向:朝西南

◎交通動線:鄰近五股黃昏市場、工商路、五股國民中學、五股國民小學
【法院筆錄】●點交情形→詳如備註●
1‧本件標的查封時,㈠據地政人員指稱:(乙標)(1)712土地坐落於五股區工商路146-1、146-5、146-6、146-8號建物之建物基地。(2)726土地坐落於五股區工商路148-1號建物後方之停車場。㈡736建號房地部分,於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該屋現為本人及其孫子居住使用,債務人稱該屋無增建。惟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係拍賣土地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736建號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
2‧本件乙標標的:(乙標)(1)陸光段712地號土地為五股都市計畫案(60年10月5日)「學校用地」(全部為公共設施用地,公共設施地土地取得(開發)方式為「徵收」,所有權私有部分為公共設施保留地);(2)陸光段726地號土地為變更五股都市計畫(第一次公共設施通盤檢討)案(74年10月24日)「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全部為公共設施用地,公共設施地土地取得(開發)方式為「徵收」,所有權私有部分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有新北市五股區114年3月17日新北五工字第1142714544號函、新北市政府114年3月11日新北府城測字第1140462333號函可稽,使用移轉有無限制拍賣請逕洽主管機關,拍定後不得以使用移轉受有限制主張撤銷拍定。
3‧本件乙標標的:(乙標)(1)陸光段712地號土地,依80股臨使字第001號臨時建築物使用許可證(80股臨建字第002號臨時建造執照)卷內圖說所載部分為建築基地、部分為保留地。(2)陸光段726地號土地,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有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4年3月19日新北工建字第1140463793號函、新北市五股區公所114年3月24日新北五工字第1142715182號函可稽。按95年6月30日營署建管字第0952910416號函及建築法第11條規定,如屬應留設法定空地,非依規定不得分割、移轉,並不得重複使用。本件標的土地使用移轉有無限制拍賣請逕洽主管機關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陸光段712地號土地為區分建築物之基地分離出賣,如有區分建築物其專有部分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但須以能提出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或嗣後經全體區分所有人合意就建築物各專有部分應配屬之基地持分為分配之文件,可供核算有無基地應有部分不足者為限),其權利優先於其他共有人。本件拍定後將先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公告。
4‧另本件陸光段712地號、726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如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460條之1規定之承租人,則該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租地建物,應於拍定前向本院陳報)。惟如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460條之1規定之承租人,則該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租地建物,應於拍定前向本院陳報)。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5‧本件拍定後將先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公告,如無前開規定之優先承買人於最後公告日起15日內表示優先承買,再通知陸光段712、726地號土地共有人,倘非共有人或優先承買權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全部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買時,所繳保證金始無息退還,請投標人注意。《清償票款》

※無人買受時,酌減20%估算,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第一拍08/11底標價:2688萬
第二拍09/08底標價:2152萬
第三拍未定底標價:172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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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96)年北市經證字01243號
一零四法拍網(股),統編28306523

能看屋的,網頁會註明。一般法拍屋查封之後無法入內參觀,可依據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或參考樓上樓下鄰居房屋。(預約看屋留言,一律不回)
物件照片
新北汐止公寓法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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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汐止公寓法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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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汐止公寓法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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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汐止公寓法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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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汐止公寓法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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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汐止公寓法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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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汐止公寓法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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